企业对照官方评价指标填报自身情况,自动估算信用得分、预判级别、定位失分项,并生成可执行的整改与信用修复清单。
政策原文:《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》(中国政府网) 附件1·评价指标xls 附件6·信用修复标准doc
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按年开展、采取扣分制,先确定起评分,再就失信行为逐项扣分。请选择贵企业的情形。
现行办法自 2025 年 7 月 1 日施行;2026 年开展的 2025 年度评价(2026 年 4 月公布结果)起适用,评价范围含社保费、非税收入。
下列情形中,红色为直接判 D,另一类为不予评 A(分数再高也不能为 A)。请如实选择本评价年度是否存在。
这是企业日常最容易失分、也最能自主控制的部分。请填写本评价年度各类情形发生次数(没有则填 0)。"按月计算"项目通常每期独立计扣。
注:实际评价由系统按电子税务局记录自动计算,部分指标设扣分上限;本工具按"分值 × 次数"估算,用于自查方向,最终以税务机关评价为准。
此类由税务机关检查后据实记录。关键是:被查后在规定期限内足额补缴税款、利息、滞纳金和罚款,否则直接判 D;拒绝、阻挠检查另扣 11 分。